南樂縣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細則
根據河南省文化廳關于印發《推廣文化市場隨機抽查規范文化市場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文市〔2016〕58號)、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濮陽市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濮政辦〔2016〕52號)文件精神,為推廣文化市場隨機抽查,創新文化市場監管方式,規范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為,營造健康有序、規范發展的文化市場環境,結合我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按照“統籌安排、綜合實施、誰檢查、誰反饋、公正高效、公開透明”原則,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范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檢查隨機抽查制度,為文化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
(二)“兩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管模式,是指行政執法部門在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時,采取隨機方式抽取被檢查對象和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檢查結果。
(三)南樂縣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負責我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兩隨機一公開”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南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具體實施。
(四)根據公布的行政權力清單,梳理依法應當實施的監督檢查職責,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內容、依據等,錄入“兩隨機”系統,通過市政府網站系統向社會公示。
(五)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抽查事項清單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和行政執法職責的調整等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六)建立被檢查對象名錄庫。被檢查對象名錄庫分為市場監管類和其他類,被檢查對象名錄庫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變更或被檢查對象變更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補充。
(七)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名錄庫內容根據部門人員變動情況進行動態更新。執法檢查人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列入名錄庫。
(八)建立年度檢查計劃。每年3月底之前,確定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行政執法平臺公示本部門年度隨機抽查計劃。年度檢查計劃,包括被檢查對象的范圍、對執法檢查人員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實施檢查的時間等。年度檢查計劃要保證必要的被檢查對象覆蓋面,保證必要的監管力度,同時防止過度檢查。
(九)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每年專項檢查行動采取“兩隨機一公開”抽查方式2—3次。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企業的抽查次數不超過2次。上級部門在同一年度內已抽查的企業,下級部門在抽查時,應當予以排除。但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紀違規記錄的市場主體,可以增加抽查次數。
(十)結合每次抽查內容、要求及范圍,利用隨機抽查應用程序抽取執法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對象。執法檢查人員第一次從子名錄庫中抽取1—2人,第二次從總名錄庫抽取其他執法人員。若抽到人員因客觀原因未能參加檢查,應采取“遞補抽取”的方式隨機抽取產生。執法檢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依法回避。隨機抽取工作由南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具體負責,南樂縣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紀檢部門負責監督。
(十一)建立“一抽查一通報”制度。在檢查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內,檢查人員將檢查情況匯總上報文廣體旅局,在收到檢查情況匯總2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門戶網站行政執法平臺“兩隨機一公開”欄目進行公示。
(十二)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處罰、移送其他行政機關、移送司法機關等決定。
(十三)強化“兩隨機一公開”檢查結果的運用,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以提高執法效能和監管力度。
(十四)行政執法人員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規范執法、廉潔執法。在執法中違法違規,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社會影響的,應當對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十五)本實施細則由南樂縣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負責解釋。